出自宋苏辙的《次韵毛君烧松花六绝(其二)》
shān jiā yī wù dōu wú qì , láng jí qián huā zuì hòu bān 。
小提示:"山家一物都无弃,狼籍乾花最后般。"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,仅供参考。
一物:一种事物;一件事物。同类物;同一事。犹言一个标准。犹一事。
狼籍:见“[[狼藉]]”。
最后:时间或次序上居于末了的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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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饼杂松黄二月天,盘敲松子早霜寒。
山家一物都无弃,狼籍乾花最后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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